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已经是第3次修订,目的就是为了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需要,也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。近期康养集团纪委组织召开纪委专题学习会,全体纪检干部就围绕最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重要意义、学习目标和新增亮点进行学习讨论。
会上每一名纪检干部结合实际,将新修订《条例》中自己认为是亮点的条款与大家分享,例如:新《条例》第54条、第55条,充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、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规定,新增对搞政治攀附、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,或充当政治骗子行为的处分规定;第57条,将搞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工程”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为违反政治纪律。充分说明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,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更加充实、表述更加清晰、界定更加精准。
会议强调,一要注重新旧衔接,及时学习领会。坚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《条例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,围绕《条例》的修订背景,将新增、修改的内容作为学习重点,以“新旧对照”“学用结合”的方式,由集团纪委书记带头,对日常监督、违纪情形、责任链条等方面内容进行解读,帮助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刻理解《条例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。二要深化学思践悟,准确把握要义。结合康养集团实际,将新修订《条例》纳入全年学习计划中,坚持把自己摆进去、把工作摆进去、把职责摆进去,深入领会《条例》的重要内容和着力方向,促进《条例》学习入脑入心。三要坚守职责使命,强化监督执纪。将新修订《条例》的学习贯彻与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紧密结合,立足监督首责,紧盯全集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情况、作风情况和廉洁情况开展监督,切实把《条例》运用好。
下一步,康养集团纪委将加强对《条例》及相关党纪法规的学习宣传,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监督执纪,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,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、守底线,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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